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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的类型和等级是如何设置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3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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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的类型和等级设置体现了其职业稳定性和发展路径的顺畅性。在培训体系方面,军队文职人员培训被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接受军事职业教育,涵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四种类型,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进行教育培训。

在考评机制方面,文职人员的考核评价注重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遵循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导向。考核类型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前考核等。

任用交流方面,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方式。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

等级调整方面,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的最低年限设定为: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提前晋升,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

退出方面,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时,应按规定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时,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时,同样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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