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9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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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03:08
生老病死是常态,而许多死者在生前可能会存在债务纠纷,此时,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债务人死亡了怎么办?侥幸债务是不是不用还了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规定?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张学凯律师解析。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规定
1、向死者的配偶追讨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