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2:5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4:35

1982年,提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青少年教育是综合治理的重点。1985年和198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为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求走群众路线,长期坚持。1991年,全国常委会强调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防范并举,治标治本兼顾,重在治本,任务包括严惩犯罪和加强公民教育、法制教育。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重打轻防"倾向,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2001年,、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核心指导方针,要求严厉打击犯罪,同时注重预防犯罪,纠正"重打轻防",加强群防群治和防控体系建设。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这一方针是对前一阶段实践经验的补充,标志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深化和发展。这一系列方针的演变,体现了对治安问题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科学化,是在不断实践中纠正错误,逐步完善的历程。


扩展资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部门特别是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