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7:2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22:10
你的问题是当初离婚只办理了公证没有办理房产过户。
房屋所有权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还保留着你前妻的名字,你应该先拿公证的离婚协议去办理房产过户,去掉你妻子的名字,就算这次不卖,以后如果想抵押贷款也会受到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22:03
因为房产证是你和前妻的名字,所以属于你们俩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要处理这个房子,必须有你前妻的签名同意。你现在是只能和你前妻商量了,让她帮你签字,至于怎么让她同意,那就看你自己了。而且这个事情你最好是只能和她商量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22:04
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买卖房屋时也必须是夫妻共同签名才有效,房产局的处理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