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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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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的。在我国的工伤处理的程序中,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是需要提交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才能认定为工伤。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处理?

只要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发生工伤之后应该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是伤残鉴定,我们可以拿着伤残鉴定和其他证明材料去起诉。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一般工伤如何赔偿?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补偿劳动者的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交通食宿费以及工伤医疗费等等。

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的建立中,此时用人单位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在特殊的情形下是可以保障相应的权益的,比如说劳动者工伤的,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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