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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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28
就一般企业而言,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本公积明细项目有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拨款转入、股权投资准备、外币折算差额、关联交易价差、其他资本公积等。
其中准备类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就上市公司而言,根据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2001]号),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这部分价差不得用于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