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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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15
3.1.14本条规定,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数量不宜多于10台。这是考虑预制灭火系统在技术上和功能上还有不如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地方;同时,数量设多了会增大失误的机率。故应在数量上对它加以*。具体考虑到本《规范》对设置预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