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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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55
选择城市商业银行,选择东莞,就可以找到东莞银行了。
扩展资料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9月23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020年3月9日,“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发布,东莞银行排名第58位。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9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1,636,800,000元,下辖1个营业部、9家分行(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惠州分行、长沙分行、佛山分行、合肥分行、清远分行、珠海分行、韶关分行)、33家直属支行、11家一级支行、73家二级支行,拥有2家子公司(开县泰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泰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建行对公账户相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客户委托本行按照客户提交的付款凭证,以及批量付款清单或磁介质,办理对公批量付款业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客户申请开通对公批量付款业务,应对所提供的付款清单、磁介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行及时、准确地处理对公批量付款业务,对因客户提供的付款信息有误造成的支付失败,本行有义务联系客户,补正信息后重新办理批量付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客户以纸质明细清单、磁介质方式从柜面申请办理对公批量付款业务的,应汇总填开转账支票及进账单,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收款账号、户名栏统一填写“****行对公批量付款资户”,进账单备注栏注明批量付款笔数,纸质明细清单按本行提供的格式文本标准填写并需每页加盖预留印鉴。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客户提供磁介质方式办理对公批量付款业务的,磁介质应封包,并在封包处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磁介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客户负责,客户办理批量付款交易的资金用途应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相关规定,因磁介质数据不正确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本行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客户应于对公营业时间内向本行提供付款凭证、批量付款清单或磁介质等资料申请办理批量付款业务,本行应遵循“当日受理、当日处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办理对公批量付款业务。但因系统等原因致使当日不能批量付款的,本行可在下一对公营业日办理批量付款业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55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亲亲步制单:制单员登陆企业网银后选择“转账制单”→次交易请选择“自由制单”(若第二次向同一单位付款,则选“快速制单”→“常用收款账户”→选择收款人信息。)若收款方开户行为建行请选择“收款单位为建行”→输入“账号、金额、用途”→确定→检查正确后输入制单员交易密码→递交复核员。注意:可将该账户信息保存为常用收款人。若收款方开户行为工商银行等,则选“收款单位为他行”→输入“户名、账号、选择对应银行、所在省、市、选择具体开户行、金额、用途”(若收款方开户行找不到,即可按照规定格式选择手工输入)→确定→检查正确后输入制单的交易密码→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