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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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3:32
签合同,不只是签个字盖个章这么简单的,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才是王道!!!
生活中你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呢?好哥们、好闺蜜给你借钱,不借很尴尬,但是你又不愿意,又不得不借的情形?如果你答应了,又不给钱时怎么办呢?
例如,小王向小张借钱20万元用于盖房娶亲,小张不愿意,但是作为好朋友,碍于面子,只能假装答应。为了表明自己很够哥们,小张说:“10天后你去我家里去取,钱没问题,你抓紧时间动工,不要耽误,娶媳妇儿要紧。”小王很高兴,信以为真,开始挖地基、买材料。20天后,小王去小张家里取钱,小张留下一张纸条:“我前两天赴美留学5年,因学费昂贵,暂时没有钱可以借给你,望请海涵!”小王只得四处借钱,但是没有接到足够的钱,盖房娶媳妇儿的事情遥遥无期。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1、首先要知道,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法律上属于实践合同,小张没有给小王钱,小王、小张之间的借款合同并没有成立,更谈不上生效的问题。
2、小张因为自己的过错,违反了合同中的忠实、诚信等先合同义务,并且因此给小王造成了合理信赖利益的损失,小王把低级挖开,购买材料,借钱等,小张应该对小王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在公司与公司之间也会与这种缔约过失责任。例如,总部在北京的A公司在在天津的B公司约定于某日在海口签订合同。后来A公司董事长为了照顾自己女秘书,决定改于哈尔滨签订合同,A公司忘了告诉B公司,结果,B公司一行人乘飞机到达海口后才得知情况,辗转到达哈尔滨后愤然和A公司签订了合同,这时候该怎么处理呢?
1、A、B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成立。属于两人之间真是的意思表示。
2、A公司因为过错违反了通知、照顾等先合同义务,使得B公司从海口又转到哈尔滨,遭受了不该有的损失。
3、B公司因此遭受了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这本不该出现的。
4、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说了这么多,到底什么是缔约过失呢?
合同双方为了订立合同而解除或者磋商时,虽然合同尚未成立,当事人已然进入了一种特别的结合关系,表现为一方的行为会对对方的利益产生影响,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负有协助、照顾、保护、忠实、通知、保密等先合同义务。若任何一方基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则构成缔约过失,应承担赔偿对方合理信赖利益损失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自由原则并不是相矛盾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缔结合同进入磋商阶段后,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任何一方均享有随时中止磋商,拒绝订立合同的自由。只要没有违反先合同义务,就没有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有四:
1、当事人为了订立合同而解除或者磋商(这是时间界限,同时也是主体界限,缔约过失责任仅发生在磋商当事人之间)。
2、一方因过错违反协助、照顾、保护、忠实、通知、保密等先合同义务。
3、给对方造成合理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及利息;为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利息;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具有因果关系。
以上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概述,在你的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如果有的话就赶紧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益吧。如果没有,那就更好了,读了这篇文章,你今后肯定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3:33
拒绝朋友借钱本就是一件很尴尬的事,不好意思直接拒绝,而自己又因为经济上并不富裕或者另有他用而不想轻易借钱给朋友,还得承担朋友可能不还钱的风险。题主可以将朋友的借钱对象转移,比如使用网贷产品借钱,可以分期支付,让朋友不至于短时间内压力太大,利息也很低,向朋友说明这是可以接受的安全可靠的网贷产品。比如有钱花APP,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靠谱利率低,大品牌值得信赖,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