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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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2:50
不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
(一)取得和利益没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2:50
他方确实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个要件。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就不构成不当得利。
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直接损失或积极损失,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即间接损失或消极损失。其中,对损失的解释不应像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制度中那么严格,如在给付型不当得利情形下,一方因他方为给付而受利益,对他方即构成损失;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情形下,一方取得依权利内容应当归属于他方的利益,他方即构成损失。就间接损失而言,只要在通常情况下财产可能增加而实际没有增加即为损失。这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在于使得利人返还其没有法律上原因而取得的利益,而非填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