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5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42
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你捕捞的量来看,还构不成判刑。一定要态度端正、主动认错,争取从轻处罚。
希望可以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42
嗯,那个你肯定要被刑事处罚,然后还要被去,嗯,拘留5日到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