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0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0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但是
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0
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要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答时间:2021-01-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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