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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丢失的税务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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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5:28

去所在的税务局备案,根据相关规定要罚款的。
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5:29

按《税收征收管理法》条款规定处罚,丢失账簿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5:29

不知道LZ是用什么身份来问的这个问题:
如果从税务人员的角度来看,应要求企业补打银行对帐单,调取企业购买*的信息和申报信息,必要时致函国税(地税)协查有关*和申报信息。
根据纳税人情况可采取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进行追缴。
对企业未按规定保管账簿的行为依据征管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进行处罚。
核定应纳税额以及对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处罚可同时进行。
从企业角度来看,税务人员如何处理是关键,如上述税务人员的处理方式,可能会采取核定的方式,以及处罚最高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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