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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遗产继承新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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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35

五保户遗产继承新规定。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如下:1、五保户立有遗嘱的,五保户的遗产按照遗嘱办理继承;2、五保户与他人或集体组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五保户的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3、无上述两种继承情况的,五保户有法定继承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五保户的遗产;4、上述三种都没有的,五保户的遗产归集体或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36

你好!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会进行法定继承。若其生前订立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对于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民法典》,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财产,在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因此,被继承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被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有多少,均应同时继承,没有先后次序之分。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63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36

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十三条 国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农民、贫困老年农民和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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