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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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8:46
公民的民族成分是可以改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如确要变更,需满足国家民委、*令第2号《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3、上一级*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民族事务部门。
4、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门。
5、*门应当依据市级*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