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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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04:16
根据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户口被注销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2, 公民出国或前往、澳门、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3,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
4,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5,双重户口的,一个人只能对应一张身份证,一本户口簿,如果出现双重户口的,必须注销掉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9 04:1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注销户口一般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一:死亡。
二:迁出常住地。
三:参军入伍。
四:被捕入狱。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二条规定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