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2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00
公司账户可以给法人私人账户转账,但不是随便就能转的,需要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合理、真实的事由。对于公司账户能够转入个人账户的款项,人行账户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如下:
1、工资、奖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2、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3、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4、个人贷款转存;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6、继承、赠与款项;
7、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8、纳税退还;
9、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其他合法款项。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01
走其他应付款科目。因为转入和转出分别是对方公司和个人,需要对方公司和个人的委托协议,收款收据凭证里可以详细注明收付的来龙去脉,你公司欠对方公司钱,你公司才能直接付给个人。否则当税务局查时可能会当做是转移销售收入、偷逃税款等,一定要慎重考虑。
拓展资料
公转私涉及偷税漏税的风险
在我国目前仍存在很多企业和个人利用现金偷逃税,典型的就是隐匿收入,通过现金或私户支付,降低收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尤其数字货币实行后,你的每一笔资金变动都是透明的了!这种情况下, 老板或者相关人员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虚开*的风险
也许题主的朋友会伪造业务、开个*,让题主公司缴个税,避开偷税漏税的风险。但这样的操作就触发了虚开*的风险!!敲重点:虚开*已经入刑。
根据*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或者自己开具跟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合的*,就是虚开*了,不仅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虚开*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01
走其他应付款科目。因为转入和转出分别是对方公司和个人,需要对方公司和个人的委托协议,说明他的私人欠公司钱或者怎样,你公司欠对方公司钱,你公司才能直接付给个人。否则当税务局查时可能会当做是转移销售收入、偷逃税款等,一定要慎重考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02
收管理费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03
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