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3:10
对纳入该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以乙、丙类药为主,突出慢病和癌症用药),按约定比例提供医保报销后和医保范围外个人用药自付部分的报销保障。年度报销额度为通用药3万元+个人慢病专属用药1.5万元(每次报销额度上限300元,报销次数不限),需每年激活后享有相关报销保障。网上申请激活后,采取购药后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按比例报销并直接拨至个人绑定银行卡,或购药时保险公司按比例直接垫付理赔部分进行结算,后期网上提交材料完成报销手续。具体报销形式根据药品、药店和有关流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