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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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7 16:10
不按级别,按警种。即使是刑警,也要按规定程序申请和领用*支。平时是不配*的。依法可以配备公务用*的人员,经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机关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组织理论考试、实弹射击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本人填写《配*人员申请持*证件审批登记表》后报*机关有关部门审查、审核、审批。
2、其中*机关人民*配*资格由县级*机关政工部门审查、市级*机关政工部门审核、省*厅*部审批;其他系统人员配*资格由县级*机关审查、市级*机关治安部门审核、省*厅治安总队审批。市级*机关政工或治安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市*治安部门负责将申请核发持*证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持*证制作系统,集中报省*厅*部或治安总队审批后,由省*厅治安总队核发证件。
3、配*资格:*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并可以配备公务用*的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并可以配备公务用*的人员。理论上讲*只有在执行公务时才能配*,但法律也明确规定*在休息时遇到突发案件必须履行公务。
法律依据:
《*机关*支管理使用规定》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非在编在职的人民*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
第四条各级*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的人民*的*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负责公务用*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工作。
第七条各级*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单位和购置公务用*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支的人民*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支单位的公务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持*证件。设区的市级*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和持*人员进行年度审验。
第八条各级*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支单位的公务用*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