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销售增值税纳税时间
2024-10-05
来源:华拓网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如果纳税人是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则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应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是以以1个月或1个季度作为1个纳税期,则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二、分析详情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定义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界定,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应税销售行为,确定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原则就是,以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或者发票开具时间三者孰先谁在前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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