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0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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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5 09:47
劳务关系不涉及工伤争议,员工遭受意外伤害需按照普通侵权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办法负责补偿。
此类案件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可直接诉诸人民,无需通过劳动仲裁环节。
在赔偿范畴内包含了为治疗与康复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贴),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出现残疾情况,还应支付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若致人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