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02 02:0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2 02:27
以下财产拥有者或第三方有权进行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之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与产品;
(5)在建中的建筑工程、船只、飞机;
(6)交通运输工具;
以及(7)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2 02:25
以下财产拥有者或第三方有权进行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之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与产品;
(5)在建中的建筑工程、船只、飞机;
(6)交通运输工具;
以及(7)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