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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怎么认定诈骗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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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10:03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乃两种在法律界有别之罪名。其中,敲诈勒索罪乃指罪犯以非法占据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胁迫、威胁等强制性手段,强迫他人交出钱财之行为;而诈骗罪则系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主旨,罪犯运用虚构事实、掩盖等欺骗手法,误导被害人接受自己错误观点,进而顺利完成钱财转移的行径。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构成要素主要聚焦于犯罪分子采取胁迫、威胁等具体手段方面,而诈骗罪则更偏向于以虚构事实、掩饰等虚假信息为诱导手段。因此,若犯罪分子选用的乃是恐吓、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而非欺骗手法,那么其行为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倘若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他人交出钱财,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敲诈勒索罪。反之,若犯罪分子利用虚构事实、掩盖等手段诱骗他人产生错误认知并自愿交出钱财,那么其行为便可能构成诈骗罪。总而言之,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在法律层面上的区别在于犯罪分子所采用的手段及行为特征,故不能简单地将敲诈勒索定性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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