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7 19: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9:21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作为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一部分、用于特定目的、通常不可移动。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等)、交通基础设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水利基础设施(如大坝、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于其之外、不构成其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管理维护用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提供公品服务方式,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分别确认为各组成部分的单项公共基础设施。
在购建公共基础设施时,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无法分清的,应整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
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应设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处置公共基础设施时,借记“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