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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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18:23
如果甲乙双方确实对结算已签字盖章办理完毕,丙方应找乙方解决,因为最后结算甲乙双方肯定相互有算多的也有算少的,总有相互妥协让步的地方。那乙方把自己合算的都自己留着,自己不合算的都推给甲方,全世界建筑业也没有这样的好事。
上面说的是于情,于理来讲肯定是丙和乙有合同,丙和甲没合同。严格说来丙和甲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丙和乙的量不管多少,与乙和甲的量没有关系,有本事乙就去多要,多要来的丙也不眼红,丙只要丙自己的那一份。乙自己要少了,那只能责任自负。打个比方,如果我自己判断失误,高价买了一台电视,想转让给你,那咱们两个的买卖一定是按市价公平合理地进行,和我买贵了有什麽关系。如果所有人自己买贵了都能高价转卖,卖低了都能更便宜地买回,那全世界的人都成了百万富翁。
这样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