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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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律师解答我们一般所说宅基地买卖指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其特殊性,是不能随意转让的,在非宅基地流转试点范围内,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
针对宅基地流转试点地区,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对象一般应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转让给同一集体组织成员,未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在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可知,该规定是管理性规定,非效力性规定,因此,违反一户一宅规定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