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可以预交,一般来说,预交物业费合法,但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预交物业费不合法,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地方政府规章即合法。物业费一般认定应当按月支付,物业公司可以委托银行托收,由银行自动扣除当月的物业费,如未按时支付,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的可以起诉。
大部分地区是没有对物业费预收方式做明确限制的,也有小部分地区在当地行政法规中对此做出了明确要求。考虑到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预收一定的物业费作为流动资金为物业服务准备是合理的,但是这种预收的标准应当按照当地的行政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物业费的收取才能够达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