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__﹞29号)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__〕4号)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总体稳定,现结合我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职工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坚决防止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二、工作任务
切实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教职工健康状况、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湖北籍返回人员等情况的排查,“一人一案”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工上班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报告相关情况。
2.指导各部门关注和监测开学后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隔离诊断治疗。
三、工作内容
(一)返校日期通知与健康排查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后,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确切返校日期;在未确定具体返校日期前,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返校工作。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2.开学前,各部门再次核实教职工健康状况、居住地、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并要求本人手写填报《周口市返校前14天人员健康状况追踪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状况登记卡》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三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打印无效。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3.各部门在开学前通知仍在外地的教职工提前返回周口,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继续向人事处报送在个人健康填报系统的每日健康信息填报情况。
4.开学前一周,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学校防疫期间学校规章制度和防疫知识进行网上培训。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及各部门
(二)返校后相关管理措施及注意事项
1.返校时,无任何异常的教职工,正常上班;有过疫情高发区居住或旅行史的教职工居家观察14天,待期满后方可返校,所属部门为其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给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
2.返校必备:“三表”、口罩、工作证,三样缺一不可。返校第一天,各部门将所属人员的“三表”收齐后,与当天16:00前交至人事处。
3.教职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如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用手接触交通工具上的设施,与周围的乘客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3.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出校园,每位教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校园。每个通道只能有一路纵队,前后必须保持间隔一米。
4.教职工尽量做到不参加各种聚餐等聚焦性活动、不与外来人员接触、家校两点一线(中途不逗留,不去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切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不乘坐电梯、周末或节假日不外出旅游。
5.返校第一天,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清扫,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处理,将物品进行消毒。党政办、纪委将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通报。
6.各部门密切监测所属人员的健康状态并严格履行考勤制度,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按照要求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发热排查情况每日统计表》,统计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每日16:00之前交至人事处。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实进行因病缺勤登记,并严格执行病因追踪制度,如发现教职工中出现了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工,病情康复后,需持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返校。
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
7.各部门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需提前上报学校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获得批准后方可有序组织开展,并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及各部门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四级值班制度进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督促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党政办、纪委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及各部门
(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关注所属人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动态,并积极有效进行引导,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帮助其科学认识疫情,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发现恶意造谣、传谣者,已经查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宣传部及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且春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段,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填报及上传。所有教职工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责任。
3.保持通讯畅通,提高防范意识。开学前后,所有教职工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互通,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处置。
4.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都有无条件履行配合防控工作的义务,凡是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