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的商品,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