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依法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三)我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四)我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我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五)我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六)我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七)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我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八)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设计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