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吉林省实际,坚持精准发力,从“制度扶贫”、“信息扶贫”、“服务扶贫”、“工具扶贫”、“个人扶贫”和“产业扶贫”等六个方面突出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扶贫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2月末,吉林省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46.6亿元,同比增长31.9%,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脱贫增收。
二、扶贫整推进主要工作情况
人行长春中支会同吉林省扶贫办、吉林省金融办、吉林省农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支持工作的计划方案》、《吉林省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意见》等,为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人行长春中支着力构建金融精准扶贫内外部协调机制,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扶贫重点银行机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月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并督促涉农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制定金融扶贫3年规划和20xx年工作计划,确定金融扶贫目标、任务和措施,在全省构建了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为重心,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为辅的多层次金融精准扶贫体系,实现了金融服务全覆盖。
“信息扶贫”突出“精准识别”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既要找准贫困对象,还要找准致贫原因。人行长春中支组织金融机构深入村屯、农户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情况、劳动技能、就业就学、收入支出、致贫原因和金融需求等基础信息,对贫困户金融服务需求进行精准识别,为8.3万户贫困户建立了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同时,密切关注贫困地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金融需求情况,为项目发展前景好、对贫困户帮扶带动潜力大的0.9万个家庭农场、1.3万户专业合作社和994个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金融服务档案。此外,人行长春中支充分利用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扶贫贷款信息逐笔录入和精细化管理,增强了金融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服务扶贫”突出“优化环境”
便捷畅通的金融服务将有效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人行长春中支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知识宣传等,作为提高贫困户融资能力、发展生产的立足点。在支付基础设施方面,组织金融机构在全省15个贫困县布放ATM、POS机等金融自助设备1.6万台(套),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4980个,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屯、信用农户”创建工作,全省已创评信用乡镇300余个、信用村屯20xx余个和信用农户160万户;在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方面,组织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知识普及周”、“送金融知识下乡”等大型公益活动,累计发放金融扶贫政策文件汇编1.5万本、宣传折页12万份,有力地支持和帮助贫困人口深入了解和有效运用金融扶贫相关政策。
“工具扶贫”突出“政策引导”
人行长春中支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为切入点进行投放,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发展、持续脱贫。截至20xx年12月末,全省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12亿元,对全省8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全覆盖,累计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52亿元,用于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近8.2万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利率均执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切实降低贫困户和扶贫企业贷款利息负担。此外,人行长春中支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插花县”贫困乡、贫困村信贷投放。截至20xx年12月末,全省支农再贷款累计发放58.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倍。创新支农再贷款使用方式,定向支持临江市“老山村旅游示范区”建设,惠及贫困人口629人,每人每年可增收5000元左右。
“个人扶贫”突出“产品创新”
发挥金融扶贫的特长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是重要抓手。人行长春中支把信贷产品创新作为解决贫困农户融资难的突破点,在发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的同时,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业务优势,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贫困户特点,因村因户施策,开发了“金穗增信贷”、“惠农易贷”、“助保贷”、“吉牧贷”等12项个人精准扶贫特色产品。据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xx年12月末,全省辖内金融机构共向11.4万户贫困户发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18.4亿元,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30.3%。
“产业扶贫”突出“造血优先”
变“输血”为“造血”,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关键。人行长春中支把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作为金融扶贫的着力点,从农业产业发展中找准金融支持扶贫攻坚切入点,以产业为基础,以扶贫为目的,组织辖区金融机构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等通力协作,集聚“财税银”合力,形成多方参与的产业扶贫带动长效机制,极大地提升了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xx年2月末,金融机构通过“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贫困户”等一系列新模式,累计向重点扶贫产业和项目投入资金391.7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扶贫资金投放的90.5%,惠及贫困人口20余万人。其中,为舒兰普惠新能源等项目提供信贷资金13.9亿元,带动贫困户1.6万人,有效发挥了金融助推产业发展带动扶贫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是金融机构的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但推进扶贫工作责任大、风险高、收益小则在一定程度上与金融机构追求盈利的本能存在冲突。这一点对资金少、规模小的村镇银行而言更为明显。对此,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除了在扶贫工作中要结合当地情况和自身实际打造扶贫模式外,政策层面也应当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在奖补政策方面,央行可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予以倾斜,以增强金融机构扶贫的实力以及信心,譬如延长村镇银行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至20xx年等。
其次,当前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监管指标未达标的银行除被通报以外还可能会被限制准入,但村镇银行在某些方面尚不可与国有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农商行同日而语。因此可在成本收入比、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存款偏离度等监管指标方面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异化监管。而村镇银行自身也要相应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贫困地区的优质信贷项目实行信贷计划优先安排等支持措施,对贫困地区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差异化考核。
此外,地方财政扶贫资金还应进一步与金融机构扶贫贷款等发放情况相挂钩,以发挥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的杠杆撬动效应,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普惠金融、基础金融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充分聚焦金融系统与相关部门多方面合力,大力营造普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的良好环境与氛围,调动商业性金融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信心。
四、下步打算
目前,扶贫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时不我待。我将再接再厉,扎实工作,进一步明晰帮扶思路,落实脱贫措施,让贫困户早日脱贫。深入群众,关心贫困户生活,竭尽所能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