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中心顺利实现我局X年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安全无事故。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防患胜于救灾”的观念,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四、发生各类事故、案件及突发性事件不得隐瞒,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自查,确保设备、电器电源正常,无明火,确保消防通道通畅,不堆物。
七、工作结束后,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八、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
九、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驾驶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做好三分钟交底工作,做到自我、相互安全警示,查清车况,发现故障不出车。在工作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疑点及时停车检查或报告。
十一、驾驶员行车时杜绝麻痹思想、疏忽大意、巧幸心里,不违章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
十二、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保护好自身贵重物品,下班后不把贵重物品遗留在单位。
十三、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十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上级领导安全抽查,对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整改。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安全管理员: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