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20年春运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市着力从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监管五个方面,全力做好20年公路、水路春运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
一、20年春运客流量预测
据市春运办统计,去年春运的40天,全市共发送旅客69.75万人次,其中公路发送旅客52.64万人次,铁路发送旅客17.11万人次。由于市春运办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组织得力,铁路公路运输均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预计20年春运旅客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20年春运工作目标
一是组织,保证运力充足,防止旅客滞留现象发生,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二是保证安全,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诚信、文明、周到、舒适、卫生的运输服务;四是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不发生“三乱”现象。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春运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交通局等单位担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力组织调配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及时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情况,制定周密的春节运输组织和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全市将安排应急运力计划约70辆,共约3150个客位,主要疏运珠三角方向客流。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及时向上级春运办请求支援。当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冰雪等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二)加强源头管理和市场监控。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春运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辆超载出站,严格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要求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客运站、超载车辆的驾驶员及所属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加强对各汽车客运站秩序维护,做好对“三品”的查堵和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各负其责,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运输安全直接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运输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特别是驾驶员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和企业是安全主体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规章,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时驾驶,严禁超速、超载。夜间行使避开禁行路段。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春运价格政策,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春运价格涉及旅客和运输经营者切身利益,百姓关心、媒体关注,要切实抓紧抓好,保证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运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加强公路管理,确保运输畅通。
公路部门要抓好公路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工作,春运前能完工的路段,要抢时间抓紧施工,尽快交付使用;对因不能在春运前完工而影响春运的要停止施工,清理路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要提前修复,保障完好畅通;同时,及早对全市道路的标志、标线以及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
(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在春运期间各执法部门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在执法中,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违章行为实施教育放行;做到一般违章行为,依法纠正,暂扣有关牌、证尽快放行,不拖延时间;除无牌无证、报废车载客等危及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外,其他一律不扣留车辆。
(七)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广泛宣传我市在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编印报道春运中的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为做好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