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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律师在案件结束后的工作还包括什么?

2024-12-14 来源:华拓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的作用: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是最后一次挽救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有效参与,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是最后一次挽救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有效参与,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是最后一次挽救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应处死缓。第二十三条 对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 对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 对立功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七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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