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战老兵军人需持以下所需证件以及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具体如下如下: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
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凡个人向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对个人持有的参战纪念章、毛巾、茶缸等纪念品,不能作为参战身份认定的依据。
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类似古代的武士,骑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