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退役军人保障法明年将正式施行。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专题新闻通气会,对该部法律进行解读。南都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制发优待证工作,从成立之初就开始研究如何让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便捷地享受到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待服务。据了解,退役军人优待证基本覆盖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国新办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负责人曹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为了顺应广大优待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设计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同时,也在研发统一的优待证。退役军人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退役军人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