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进入强制执行环节,随时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但是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述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