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到法院专递不一定是被起诉了。法院专递是指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使用特快专递业务,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并由邮政部门将“回执联”反馈给人民法院,一般来说,只要涉诉都有可能收到法院专递。当事人收到法院专递后,应当先确定信件的内容,如果是收到起诉状副本的,就意味着被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愿意答辩的,也可以不提出答辩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当事人只需要等着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未收到起诉状副本,而是收到其他通知的,说明当事人没有被起诉,只需要按照通知的内容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