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相关的行政或者司法部门通知你就知道了,但是一旦通知,那就表示举报成立,这些部门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了。如果他们认为举报不成立,那就不会通知你,直接取消立案,你根本不会知道有人举报过你。
如果你想是查谁举报你的,一般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一般对举报人是要保护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规定:第二条,公民依法向各级检察机关举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举报,进行阻拦、压制、刁难或打击报复。
第六条,以各种借口和手段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假想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按打击报复论处。
第七条,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应认真受理,经调查确属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区别性质,分别做出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以各种形式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向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严肃处理。
被别人举报侵权了怎么办
被别人举报侵权后,有以下的3种处理方法:
1、协商、和解。双方可以协商,或在第三方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2、行政查处。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可向专利局举报,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3、起诉。专利权人也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