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暂时没有统一的计算方式,各地的补偿标准不太一样,计算方式也有隐链差别。有的地方以被征收拆迁的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南京对于非住宅征收造成停业的,不超过拆迁补偿款百分之八的补偿。有的地方按照企业的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悔山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灶前孙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