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发票的作废分两步: 1、将纸质发票的全部联次收回并写上作废字样; 2、在开票系统查找到该发票号码并作废。完成发票作废后,将作废的纸质发票与发票存根联(如有)存放在一起,待该批发票使用完需购买新发票,在申请购买新发票验旧供新时一并送国税局查验即可,查验完毕会退回给你公司保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09作废00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09作废00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