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30年前结婚证遗失时可以凭借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并且婚姻登记机关在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的规定。
法律分析
30年前,如果结婚证遗失了,当事人可以凭借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拓展延伸
30年过去,如何补办丢失的结婚证?权威解答来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依法补办。但是,办理补办手续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件: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结婚证丢失登报声明:登报声明是指在报纸上刊登的一则声明,其中应包含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信息,以及声明补办结婚证的用途;
3.申请补办人书面说明:申请补办人需要书面说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并签名或者捺指印。
在办理补办手续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补办结婚证的时间限制:自办理补办手续之日起,30年内应办理完成;
2.补办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补办结婚证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
总之,补办丢失的结婚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虽然现在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更加便捷,但30年前的规定仍然值得铭记。当事人可以凭借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这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婚姻制度负责。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这个规定,尊重婚姻制度,维护家庭和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