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专员在场。
一、拘留所可以当场会见被拘留人吗?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如果是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二、律师会见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如下:
一、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会见的手续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其使用,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一)律师会见非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1、律师会见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
2、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
1、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在四十八小时内或五日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侦查机关不依法安排会见的,律师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纠正。
2、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侦查机关不批准会见的,律师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决定。如果不是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本身涉及国家秘密,律师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4、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会见时侦查机关派员在场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拘留所是否能探视
拘留所是否可以探视要分情况看待,具体如下:
1、如果是刑事拘留,亲属在拘留期间不能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探视,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派人在场;
2、若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友提前预约,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探视被处罚人。参观时,可携带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衣服、食品经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物品不得送给受处罚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