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纠纷解决的前提是医患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考虑如下途径:
1,向卫生局医政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投诉。一
2,医疗纠纷办公室协调未果,可提请医疗事故鉴定,此事一般由当地医学会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承接。
3,可申请法院诉讼。
4,可依据医疗文书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依据: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