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如果是公诉案件,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会撤回起诉。
如果是以下情形的案件,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