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
4.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申请入口:南昌人才网(网址:https://www.ncrcw.com.cn/ncgwc/)
受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验证工作均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申报对象:
在昌工作青年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1、引进时间(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
2、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
3、在昌工作且已落户南昌
在昌工业园区工作青年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1、引进时间(2017年8月30日以后引进)
2、毕业五年内(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
3、在昌工业园区工作且已落户南昌
备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需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且在昌工业园区工作才可享受
所需材料:
1、青年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
2、个人银行账号
申报须知:
1、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报(以职工社保缴纳为准),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报。
2、工业园区范围:
(1)二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2)五个省级工业园区:南昌昌东工业园(江西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江西安义工业园、南昌昌南工业园、进贤经济技术开发区。
3、申报人员须正确填写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优惠标准为: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
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
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法律依据:
《南昌市人才安居实施方式》第五条,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