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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可以请长期病假吗?

2023-11-09 来源:华拓网

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可以,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的认定需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劳动者恢复情况,若无法短时间恢复工作,可申请长期休病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批准。

法律分析

一、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可以吗

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如果是进行医疗救护的话,是可以的。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的认定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劳动者医疗恢复情况来进行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医疗恢复效果好,已经可以继续工作的,应当及时参加劳务工作,如果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无法短时间恢复工作的,可以申请长期休病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病假的批准。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规定,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是可以的。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具体情况,停工留薪期可以超过12个月,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具体情况批准病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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