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拘留在看守所进行,被拘留的人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