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
1、职工享有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的权利;
2、职工享有公司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的权利;
3、职工享有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并提供工资清单,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的权利;
4、职工享有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受待遇高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权利:
一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职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