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离休退休年龄规定:部长级干部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部长一般不超过60周岁;省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省级一般不超过60周岁;厅局长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60周岁,女55周岁。身体不适者可提前离休,身体适合工作者可推迟离休。
法律分析
按照现行退休政策的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
拓展延伸
副部级干部退休年龄是否存在差异性规定?
副部级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退休年龄一般是根据干部的具体职务级别、工作年限、个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的。在某些情况下,副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更好地适应干部队伍的需要和工作实际。因此,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副部级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规定和差异性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查询和了解。
结语
根据现行退休政策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有一定的差异性。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等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根据干部的具体职务级别、工作年限、个人情况等因素,副部级干部的退休年龄可能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工作实际。具体的规定和差异性需要查询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